截至8月13日,除上市险企旗下公司、大家保险等公司之外,已有152家险企披露了今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各险企的最新监管风险评级也随之出炉。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目前A类公司87家,占比57%;B类公司62家,占比40.8%;C类公司1家,D类公司2家。
按照监管规定,风险评级为C类或D类为不达标险企。从2家D类公司来看,长安责任由于此前踩雷P2P业务,导致偿付能力下滑,风险评级降至D;中法人寿由于资本金迟迟得不到补充,偿付能力也出现大幅下滑,风险评级已连续多年为D。
一家寿险公司某管理人员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个别险企风险评级较低多与偿付能力较低有关,要实现偿付能力达标,增资最为有效。但有些公司增资却不太容易,一方面是想增资的股东增资后,按照监管对股权上限的要求,可能会出现股权占比不达标,因此增资事宜长期搁置;另一方面,如果各股东同比例增资,则出现部分股东无法出资,或者不想增资的现象。此外,部分险企巨额赔付后偿付能力大幅下滑也会出现风险评级较低的现象。
仅两家公司风险评级为D
风险综合评级结果可以综合反映保险公司抵御风险的整体状况。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0号: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银保监会每季度综合分析、评价保险公司的相关风险,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等监测指标数据,将保险公司评定为A、B、C、D四类监管类别,并根据不同的分类情况,实施不同的监管措施。其中,评级A类的公司被认为综合风险最低。
从两家D类公司来看,长安责任保险在偿付能力报告中提到,2018年四季度、2019年一季度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不达标,可资本化风险评价得0分,导致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的结果为D。
实际上,长安责任保险偿付能力不达标与其踩雷P2P业务有关。近期,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发布的一份长安责任保险债券跟踪评级信息显示,截至2019年3月末,长安责任保险由信用保证保险业务产生的应收代位追偿款余额为12.26亿元,较2018年末仅小幅下降0.91%。
针对阶段性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长安责任保险亦表示:公司按照偿二代的要求,检视风险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完善风险管控措施,切实为公司的健康平稳发展提供保障。在风险管控上,公司不断优化风险管理制度流程,强化了资产负债管理,规范了理赔人员管理,明确了总公司绩效考核方法,提高了公司管理水平。
此外,中法人寿因增资迟迟不到位也被评为D类。根据近期中法人寿在中保协披露的今年二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今年二季度末其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以及核心偿付能力再次出现大幅下滑,均从一季度末的-8468.51%下降至-10426%。在偿付能力出现不足后,中法人寿此前试图增资,但目前增资事宜仍未获批准。
中法人寿表示,已采取管理层降薪,削减非必要支出等多项应急措施暂缓风险暴露,日常运营均靠股东借款维持。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中法人寿在2017以来已累计向鸿商集团借款超2亿元。
A类公司占比约六成
除3家险企不达标之外,今年以来绝大多数险企监管风险评级为A类和B类,占比分别为57%、40.8%。
具体来看,监管最新风险评级为A类的寿险公司共34家,包括交银康联、泰康人寿、国联人寿、工银安盛、爱心人寿、建信人寿、招商信诺等;B类寿险公司共32家,包括东吴人寿、君龙人寿、长生人寿、华贵人寿、瑞泰人寿、长城人寿等。
监管最新风险评级为A类的财险公司共47家,数量超过同类寿险公司,具体包括泰山财险、三井住友、华泰财险、中银保险、众诚保险等;B类财险公司29家,包括利宝保险、诚泰财险、国泰财险、亚太财险、都邦财险、信利保险等。
此外,7家再保险公司中,有6家再保险公司被评为A类,1家再保险公司被评为B类。
今年6月份,中国银保监会召开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工作会议披露的偿付能力数据显示,2019年一季度末,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71.8%、238.3%和335.7%,104家保险公司在风险综合评级中被评为A类公司,70家被评为B类公司,1家被评为C类公司,2家被评为D类公司。对比来看,二季度末A类、B类、C类公司占比与一季度末基本一致。
银保监会指出,经过多措并举、集中治理,保险业转型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保险保障功能增强,保险业风险总体可控。当前外部经济环境总体趋紧,国内经济存在下行压力,保险业要保持定力,在稳增长的基础上防控风险,不断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苏向杲)
关键词: 监管风险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