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记者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2016年至2018年辽宁全省法院一审新收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和被告人数连续3年双下降,全省毒品犯罪预防、打击效果明显。
2018年以来,辽宁法院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重点依法严惩走私、制造毒品、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毒品犯罪,以及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对罪行严重的,坚决判处重刑;对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坚决判处死刑。2018年,全省法院新收毒品案件2275件,同比2017年2549件下降10.75%,同比2016年3046下降25.31%;全省法院一审毒品案件被告人数3138人,同比2017年3536人下降11.26%,同比2016年4568人下降 31.3%。
辽宁法院依法坚决对重大毒品犯罪适用五年有期徒刑以上重刑,并严格控制适用缓刑、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2018年毒品案件重刑率达44.40%,不仅远高于刑事案件平均重刑率,且比2016年18.09%上升26.31个百分点。2018年毒品案件非监禁刑适用率低于全部刑事案件非监禁刑适用率9.87个百分点。(记者 张之库 严怡娜 通讯员 王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