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财政部、住建部和工信部发布《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以下称《通知》)提出,为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在南京、杭州、绍兴、湖州、青岛、佛山等6个城市试点的基础上,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
根据《通知》,自2022年11月起,在北京市朝阳区等48个市(市辖区)实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含此前6个试点城市)。
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项目包括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房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含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各有关城市可选择部分项目先行实施,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到2025年实现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政策实施的全覆盖。鼓励将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纳入实施范围。
《通知》要求,各有关城市要运用政府采购政策积极推广应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大力发展装配式、智能化等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全面建设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形成支持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的长效机制,引领建材和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宜居、绿色、低碳城市。(亚晨)
关键词: 绿色建材 政府采购 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 碳达峰碳中和工作